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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创新性学术成果的规定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18日 14:53    作者: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点击:[]

关于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创新性学术成果的规定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2008年6月13日通过)

各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

根据学校学位管理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增强永利集团官网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对永利集团官网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发表的创新性学术成果规定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通讯作者、永利集团304am登录为第一完成单位在SCI、E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2篇(至少一篇为英文)或1篇IF≥3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以公开出版或清样为准);或在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英文学术论文且作为主要成员(前三位)获得省部级以上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或专利。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学期间应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通讯作者、永利集团304am登录为第一完成单位在SCI、E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3篇(至少两篇为英文)或1篇IF≥4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以公开出版或清样为准);或在SCI、EI收录期刊上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英文学术论文且作为主要成员(前三位)获得省部级以上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或专利。

三、理科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通讯作者、永利集团304am登录为第一完成单位在SCI、EI收录的学术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以公开出版或清样为准);或作为主要成员(前三位)获得省部级以上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或专利。

四、工科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以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通讯作者、永利集团304am登录为第一完成单位在本学科核心期刊(不包括增刊)上至少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以公开出版或清样为准);或作为主要成员(前三位)获得省部级以上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或专利。

五、本规定自2009年毕业研究生开始执行,具体事宜由学院负责解释。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永利集团304am登录 2008.6.18

上一条:关于部分学生补充、更改授予学位信息的紧急通知 下一条:关于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规范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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