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各年级相关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评定2020-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各类助学金的通知》https://online.sdu.edu.cn/news/article-47606.html,现开展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大助学金及各项社会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生申请
1、2020年度各类助学金申请。
根据助学金评定要求以及自身需要,本年度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查看附件《2020年化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学号》)可自行申请相关助学金,并按要求按时在系统内申请(操作示范见附件5)、提交纸质材料。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大助学金、昱鸿助学金、应善良助学金、潍柴助学金、正大天晴助学金、真维斯助学金、建设助学金、诚汇双达助学金评定对象、评定标准及评定程序、名额分配及评定要求、材料报送要求详见《2020助学金一览表》。
除诚汇双达助学金需直接提交纸质版材料外,各项助学金的申请与审核通过学生管理系统(http://211.86.56.236/login.do)进行。学生需登录系统,在“学生信息”模块准确完整填写“基本信息”、“家庭成员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后(注意:所有信息全部填写,不留空白),之后进行助学金申请,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5。各项助学金的申请表均可从系统中导出,将所有空余信息补充完整,并调整格式至一页或一张纸的正反面,以A4纸打印。
2、自我成长计划。
为深入推动资助育人工作及学风建设工作,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学校于2019年12月推出了受助学生“自我成长计划”活动(参见《关于开展受助学生“自我成长计划”活动的通知》https://online.sdu.edu.cn/news/article-43588.html),要求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山大助学金、社会助学金受助学生应制定自我成长计划,记录个人成长历程,并形成自我成长报告。学生需登陆学生管理系统(http://211.86.56.236/),点击“助学金管理”→“受助学生自我成长报告”,填写自我成长报告,打印上交学院。学院(培养单位)可在该模块审核,并形成学院(培养单位)汇总表,打印后加盖公章,报送学生资助中心。
考虑到疫情对学生开展社会服务、社会实践等类型的活动带来的不利影响,2019-2020学年学生的自我成长计划开展情况暂不作为本年度助学金考核评定的必要条件。
根据上述要求,请于10月11日下午17:00前完成线上申请、提交纸质版材料、提交自我成长报告(2019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受助学生),纸质版材料交至化学老楼102-11门口桌上的蓝色抽屉柜柜内指定位置。
二.学院审核
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根据学生申请及其日常表现,在班级及年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初评产生候选人后,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院在评定本年度助学金过程中,重点关注以下几类学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学生,合理统筹分配各类资助资源,做到精准资助;同时考虑学生往年连续受助情况,避免出现资助资源过于集中的现象(各类社会助学金当学年不可兼得)。
三.学校审核
学生资助中心将审核通过的候选人材料汇总,报请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奖助学金将通过学校财务部转入学生缴费存折。
说明: 请务必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各类申报材料,保证真实、准确、完整,不得任意增减材料页数、修改表格格式等,不得仅简单罗列奖项简称、活动经历等,对于各类项目如出现弄虚作假、填写马虎、敷衍了事现象,取消学生评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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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6日